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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2027年1月1日施行!这8件事,您的企业必须提前知道
时间:2026-08-17

  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这是该法自1983年施行以来首次全面修订(此前均为"修正"),条文从73条增至87条,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作为您身边的知识产权顾问,我们梳理了本次修法中与企业日常经营最密切相关的8大变化。建议您收藏本文,提前布局,避免踩坑。

 

一、注册门槛提高:没有真实使用意图,可能直接被拒

  新法第19条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不予注册。

  这意味着什么?
  ●过去"防御性注册""全类注册"的粗放策略将不再适用
  ●商标局审查时会更加关注申请人的实际经营范围和使用意图
  ●囤积商标、批量抢注的行为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我们的建议:
   重新审视您的商标布局,确保每一件申请都有明确的商业用途支撑。必要时准备使用证据或商业计划说明,提高注册成功率。

 

二、异议期缩短:从3个月变为2个月

  新法将商标异议期从3个月缩短至2个月。

  这意味着什么?
  ●发现近似商标或抢注行为后,您的反应窗口更短了
  ●错过异议期,后续只能通过无效宣告等更复杂的程序维权

  我们的建议:
  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建议委托专业机构对您的核心品牌进行月度监测,一旦发现疑似侵权或抢注商标,第一时间启动异议程序。

 

三、互联网使用正式"入法":线上行为影响商标权存亡

  新法第2条明确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的使用行为"纳入商标使用定义。

  这意味着什么?
  ●电商平台的商品页面、直播带货、社交媒体推广、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这些线上使用行为,现在直接影响商标权的取得、维持和保护
  ●如果您只在线下使用商标,线上完全没有痕迹,在"撤三"(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我们的建议:
  保留线上使用的完整证据链:网页截图、销售记录、直播回放、广告投放数据等。这些将成为未来维权或应对撤销的核心材料。

 

四、驰名商标保护升级:未注册也能跨类保护

  新法第21条规定,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原则上也可获得跨类保护。

  这意味着什么?
  ●过去,未注册驰名商标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获得保护
  ●新法下,即使您的驰名商标尚未在中国注册,他人试图在不同类别上"搭便车"的行为,也可能被制止

  我们的建议:
  如果您的品牌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但尚未完成全类注册,建议尽快评估驰名商标认定可行性。同时,注意收集市场知名度证据(销售数据、媒体报道、行业排名等)。

 

五、正当使用范围扩大:企业描述商品更自由

  新法第73条扩充了正当使用范围,新增"仅为指示商品用途、适用对象、应用场景"等合理使用情形。

  这意味着什么?
  ●如果您的企业在产品说明中需要提及他人商标来描述兼容性或适用场景,空间更大了
  ●同时,他人也更难通过商标权来限制正常的行业描述

  我们的建议:
  这是一个"双刃剑"。一方面,您可以更自由地描述产品;另一方面,也要警惕他人以"正当使用"为由蹭您的品牌热度。建议在使用他人商标进行描述时,仍保持谨慎,避免构成混淆。

 

六、使用监管更严:误导性使用可能被撤销

  新法第56条新增规定: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可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撤销注册。

  这意味着什么?
  ●商标注册后不是"一劳永逸",使用方式不当可能导致权利丧失
  ●例如:将普通商标宣传为驰名商标、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来源等,都可能触发该条款

  我们的建议:
  规范商标使用行为,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定期审查广告文案、产品包装、官网描述,避免因"误导性使用"导致商标被撤销。

 

七、三年不使用撤销:管理部门可依职权主动撤销

  新法第57条赋予商标管理部门依职权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权限。

  这意味着什么?
  ●过去,"撤三"主要依赖他人提出申请
  ●新法下,商标局可以主动清理"僵尸商标",释放商标资源

  我们的建议:
  如果您的企业有闲置商标,建议要么投入使用,要么主动注销。否则可能面临被依职权撤销的风险。同时,对于被他人抢注但长期未使用的商标,也可以通过这一机制推动清理。

 

八、恶意诉讼需赔偿:打击"专利流氓"式商标碰瓷

  新法第81条明确:恶意串通、单方捏造基本事实提起商标诉讼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什么?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商标碰瓷""恶意诉讼勒索"现象,新法给出了有力回应
  ●如果您的企业遭遇无依据的商标侵权诉讼,不仅可以积极应诉,还可以反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我们的建议:
  遇到商标纠纷不要慌,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分析对方权利基础的稳定性。如果对方存在恶意,果断提起反诉或向商标局申请无效宣告。

 

九、写在最后:从"多注册"到"精注册",策略必须调整

  本次商标法修订的核心逻辑非常清晰:打击恶意注册、强化使用义务、优化资源配置。

  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
   ✔不要再"撒网式"注册商标,每一件申请都要有真实的使用意图和商业理由
   ✔重视使用证据的留存,线上+线下的完整证据链是商标权的"保险单"
   ✔建立商标监测和预警机制,异议期缩短、恶意抢注规制升级,"早发现、早行动"比以往更重要
   ✔定期体检商标资产,清理闲置商标,评估核心商标的稳定性

  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施行,现在正是调整策略的最佳窗口期。

  如果您的企业需要:
  ●现有商标组合的合规体检
  ●新法背景下的商标布局优化方案
  ●商标监测与预警服务
  ●商标纠纷应对策略

  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得全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务实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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